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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新桥镇郝家河沿岸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日期:2019年12月0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郝家河流域基本情况

牟定铜矿区(田)最早发现于1956年,1966年5月,滇中铜矿建设指挥部在大姚成立,牟定铜矿成为滇中铜矿一分矿,主要经营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加工等。采矿历史活动久远,很多企业相继关闭破产。因资源枯竭,2001年7月原云南牟定铜矿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很多企业也相继破产关闭,现存活动企业为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牟定郝家河铜矿和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限公司。

(一)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牟定郝家河铜矿

郝家河铜矿其前身是原“云南牟定铜矿”,始建于1966年,1973年7月1日建成投产,属国有企业,产品主要为铜精矿,由于资源枯竭于2001年7月31日政策性关闭破产。其后,云南星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收购原牟定铜矿资产,依靠回采回收郝家河矿床残余资源维持生产,在探获铜金属量8.2万吨后,立项于2009年9月启动总投资36682万元的郝家河矿床深部采矿工程建设。2012年12月,云南星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并入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2018年3月,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层级调整,将楚雄矿冶有限公司牟定郝家河铜矿(以下简称郝家河铜矿)调整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二级单位。郝家河铜矿有井下采矿和选矿2个生产系统。除安全作业、井下抽排水设施、涌水处理站外,所有生产活动于2018年6月17日停产至今。

郝家河铜矿环评手续齐全。针对深部技改建设过程出现矿井涌水全盐量偏高的情况,委托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了《牟定郝家河铜矿深部(坑内开采1500t/d)采矿技改工程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和《牟定郝家河铜矿深部(坑内采1500t/d)采矿技改工程项目变动环境影响情况说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于2019年11月4日对《楚雄矿冶有限公司牟定郝家河铜矿深部(坑内采1500t/d)采矿技改工程变更环评有关事宜的复函》(云环函〔2019〕608号)进行了批复。郝家河铜矿于2017年5月3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号为9153230071949315XDC007Y,有效期为2017年5日26日至2022年5日25日。

郝家河铜矿老生产系统井下涌水原来从1号材料斜井排放,2016年12月深部技改井下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在完成井下管道建设后,从2017年1月底停止了1号材料斜井排水,除部分回用郝家河选厂选矿生产用水外,其余矿井涌水送至辅助竖井处理后外排。

企业破碎车间采用湿法破碎作业、浮选车间配套建设了库容620万立方米的尾矿库一座。矿山部分在井下有3个沉淀水仓;辅助竖井建设了“絮凝沉淀+重金属化学沉淀法”矿井涌水处理系统一套;废石场建设了截洪沟、拦渣坝、淋滤水收集沉淀池和事故应急池;生活区建设了日处理70立方米生活污水处理站及部分垃圾收集池;对工业场地进行了绿化。

郝家河铜矿深部技改工程外排矿井涌水全盐量明显偏高情况发生后,牟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始终着力督促郝家河铜矿开展治理。原县环保局于2014年5月28日下发了《牟定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责令楚雄矿冶有限公司牟定郝家河铜矿进行限期整改的通知》(牟环字〔2014〕26号),于2014年9月2日下发了牟定郝家河铜矿整改《催告函》(牟环函字〔2014〕4号),于2014年9月3日下发了《牟定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楚雄矿冶有限公司牟定郝家河铜矿限期整改的通知》(牟环函字〔2014〕5号),于2015年12月1日、2017年1月23日下发了《牟定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牟定郝家河铜矿加快环保整改工作的通知》,于2017年5月19日、2017年12月15日下发了《楚雄矿冶有限公司整改催告函》(牟环函字〔2017〕1号、牟环函字〔2017〕5号),于2018年5月4日下发了《牟定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快牟定郝家河铜矿矿井含盐水处理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县人民政府于2015年1月26日向该矿下发了《关于克期治理牟定郝家河铜矿深部开采外排矿井涌水的通知》(牟政发〔2015〕5号),并视整改情况于2016年2月1日向该矿上级公司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快环保整改工作的通知》(牟政发〔2016〕13号),明确要求限于2016年5月31日前克期完成盐水超标治理工作;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2016年11月28日第29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查意见明确要求郝家河铜矿于2017年6月底以前完成外排涌水治理,做到达标排放。期间,县政府领导约谈了该矿领导班子以及该矿上级公司楚雄矿冶公司负责人。

郝家河铜矿含盐水处理项目由于盐水处理工艺复杂及技术含量高、处理困难等原因,直至2016年7月才确定治理方案,2017年启动建设,在处理规模不变的基础上将处理工艺变更为“一级调节沉淀+一级絮凝沉淀+二级调节沉淀+二级絮凝沉淀+两级多介质过滤+软化+超滤+两级纳滤+三级反渗透+两段浓盐水高效节能蒸发”,同时配套新增危险废物暂存间、结晶盐产品间、盐酸储罐及围堰。2018年7月实际投资3160万元、年运行成本约1100万元的含盐水处理工程建成并投入运行。经脱盐处理后水质全盐量为800mg/L,氯化物浓度约为234mg/L,满足《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含盐量≤1000mg/L(非盐碱土地区),氯化物≤350mg/L”标准要求,通过陈家箐外排至麦冲河。

(二)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业胜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为国有控股企业,2011年11月改制为民营企业。现有固体废物回转窑焙烧前处理、铅冶炼、电解锌、硫酸锌、电解铜、多金属、氯化铵钾7个生产系统。以冶炼废渣为原料,综合回收铅、锌、铜、铁、银、铟、镉、铋等多种有价金属。具有年综合处理工业固体废弃物10万吨、回收有色金属产品1.5万吨的生产能力。目前,各系统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相应的公用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已配套建设完成。受牟定县人民政府委托,业胜公司作为代理业主于2010年3月至2012年12月开展了原牟定渝滇化工有限公司历史遗留含铬废渣无害化处置和含铬废水治理工作,并于2013年7月至今对原牟定铜矿历史遗留含镉危险废物开展了无害化处置工作,已达标处置镉渣23.909万吨,于2019年8月22日通过州级验收。

(1)废气防治情况。渣处理系统回转窑窑尾经沉降室、表冷器、布袋除尘器、氧化锌脱硫后从50.44米高的烟囱排放。窑头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后从高16.17米排气筒排放。锌熔铸中频炉出料口及扒渣口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锗煅烧烟气一并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后从高22.22米排气筒排放。项目新增6吨/小时、10吨/小时锅炉各一台,烟气经水式脱硫除尘器后分别经40.94米、40.02米高烟囱排放。铅系统建成5平方米鼓风炉系统尾气脉冲自动收尘系统、烟尘气送密封收集加湿系统、烟气脱硫系统通过54米烟气外排烟囱,目前正在改造。

(2)废水防治情况。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浸出渣冲渣水、滤布洗水、电解板洗水、软水站再生废水等,分别经收集后统一送氯化铵系统作为洗涤用水,洗涤净化后的滤液经设计能力为4立方米每小时(约96立方米每天)的真空浓缩器生产氯化铵,一次蒸发冷凝水回用锅炉,二次蒸发冷凝水排入循环水池,回用于各生产环节。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至回转窑做冲渣水。建设完善了厂区截洪沟道和污水收集沟,建设了容积为3219.7立方米、750立方米的雨水收集池各1个,容积455立方米的事故池1个,对厂区废水收集池进行了防渗处理。企业不设置污水排放口。

(3)固废防治情况。建设有5个危废仓库、数个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临时堆场1764平方米。产生的固体废物经过资源化处置,最终无固体废物产生。

(4)噪声防治情况。项目主要产噪设备置于厂房内,以密闭消声方式控制生产性噪声排放。

二、郝家河流域土壤调查情况

2019年3月,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委托云南高科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导则,对牟定县新桥镇郝家河沿岸农用地土壤及农产品开展了环境状况调查工作。

(一)土壤样品检测项目

土壤理化性质测定:pH值(全部土壤样品测定),另外选择18个土壤样品检测阳离子交换量,14个土壤样品检测有机质含量、全氮、全磷、全钾、速效磷、速效钾和碱解氮;

全盐量(水溶性总盐)。

(二)土壤全盐量调查结果与评价

采集94个土壤表层样品中,土壤全盐量范围介于0.20~8.44g/kg之间,平均值为1.37g/kg,有36个土壤样品中全盐量超标,超标率为38.30%。表明调查区郝家河沿岸农田土壤部分区域存在全盐量超标。

三、郝家河流域土壤治理情况

针对郝家河流域农田土壤现状情况,牟定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3月委托云南省环科院开展了治理方案编制工作。2019年5月5日,云南省环科院向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提交了《牟定县郝家河流域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19年5月15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了审查。2019年7月22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牟定县郝家河流域污染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审查意见的函》(云环函〔2019〕441号)同意项目方案实施。目前已完成项目实施招标工作,正在做土壤修复治理进场准备。

上一条:关于安排县教育体育局专项经费的公示
下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关于2019年12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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