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出务工交通补助
到县外务工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交通补助。
具体补助标准为:
县外州内:交通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00元;
州外省内:交通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200元;
省外:交通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元。
车(船)票价格超过上限标准的按上限标准给予补助,低于上限标准的按车(船)票实际价格给予补助。
二、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
对异地转移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经当地人社和扶贫部门共同认定,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
生活补贴标准:州外省内每人500元,省外每人1000元。
三、申报补贴应提交凭证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用工协议)、3个月以上工资发放证明(务工收入证明)、交通票据、银行账号等,申请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请填写《牟定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申报审核表》,申请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请填写《2019年度沪滇劳务协作项目资金申报表(个人)》。
四、牟定县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补助、补贴申领流程图
附件:
1.收入证明(参考式样)
2.劳动务工协议书(参考式样)
3.牟定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报审核表
4.2019年度沪滇劳务协作项目资金申报表(个人)
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