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励我县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动投入脱贫攻坚主战场,勇于担当奉献,奋发有为。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全省“三区三州”及其他贫困地区事业单位脱贫攻坚进行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各事业单位自主申报,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审核推荐,县人社局审查,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对征求意见反映问题进行核实,确定了为我县脱贫攻坚作出突出贡献的21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和28家事业单位为嘉奖奖励对象(具体名单附后),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9月6日至9月13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实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5215759。
附件:1.牟定县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个人嘉奖名单
2.牟定县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集体嘉奖名单
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