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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李鹏)

日期:2019年08月28日   作者: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因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

一、 权利人:李 鹏(身份证号:5304271985072*****)

李正芹(身份证号:5323231985010****)

二、不动产权证号及证书编号:牟房字第9804号

三、不动产坐落:牟定县共和镇化湖印象

四、不动产单元号:532323101004GB00006F00120010

本公告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结束前(2019年9月16日前)致电0878-5392660或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者经查异议不成立的,视为原证已作废,我中心将正式受理遗失补证登记业务,重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8月28日

 

上一条:牟定县水务局关于2019年8月20日—2019年9月20日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施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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