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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牟定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第二批)

日期:2019年08月17日   作者: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及《楚雄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楚政办通〔2019〕23号),针对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权力出现的调整情况,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通知》(云司通〔2019〕63号)、《楚雄州司法局关于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通知》(楚司通〔2019〕2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审核确认,决定对我县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公告(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如下:

牟定县交通运输局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牟定县残疾人联合会

牟定县凤屯镇人民政府

牟定县司法局

2019年8月16日

上一条: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有关信息(县交通运输局)
下一条:工伤认定公示(2019)工认字牟定第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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