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绍英对坐落于牟定县城东园小区的一套住宅,其土地使用面积为20.1984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88.9406平方米,原登记于夏勇、徐绍英、夏金雁名下的不动产(证号为:牟定县房权证牟房字第2132号,牟国用(2000)第302号)申请继承登记。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示。
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牟定县城万寿路)。
联系电话:0878-5392660
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