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审查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楚雄彝族自治州规划局关于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实施“阳光规划”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对《牟定县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进行审查前公示,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示组织单位电话或书面反映。
一、公示单位: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公示类别:审查前公示。
三、公示时间:2018年9月19日—2018年10月18日。
四、公示地址
(一)网上公布地址:牟定县人民政府网
(二)现场公布地址:牟定县城茅阳东路1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口、牟定县城中园东路县政府公务活动中心广场。
(三)牟定县电视台。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信件寄往“牟定县城茅阳东路1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管理股”,邮编:675500,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六、联系电话:0878-5211523。
七、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6-2035年,其中近期2016-2025年、中期2026-2030年,远期2031-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二)规划规模
1.至2025年,牟定中心城区规划人口7.5万人,牟定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7.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以内。
2.至2030年,牟定中心城区规划人口9.5万人,牟定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9.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以内。
3.至2035年,牟定中心城区规划人口12.5万人,牟定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12.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以内。
(三)规划范围
1.县域范围:牟定县行政管辖范围,共和镇、新桥镇、凤屯镇、江坡镇4个建制镇,戌街乡、安乐乡、蟠猫乡3个乡,总面积1464km²。
2.县城规划区范围:包括现状中心城区及涉及城市建设用地拓展、水源保护、生态安全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统筹需要控制的范围,范围包括茅阳、兴和、平屯、清波、金马、散花、新甸、高平、丰乐、福龙、华星、际盛、龙池、牟尼、周山、天山、庆丰、天台、代冲、军屯、何粱、余新、余丁等23个村委会,规划区面积约90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范围:共和镇的全域,总面积12.5km²。
(四)中心城区规划目标
充分利用牟定县的自然山水条件,以山为环、以水为脉、城田相嵌,自然融合,城即在田中,田也在城中。构筑“环山脉水,田城相拥”的景观格局,充分利用当地民族文化特色,以城市公园、广场为中心,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为基础,以道路绿化、滨水绿化为网络,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城市绿化与外围生态绿化相结合,将牟定县打造成集“自然生态—文化特色”为一体的生态景观城市,形成“最宜人居的山城一色、城林相映、山水田园城市”。
1.近期目标—绿色山水之城
依据牟定县城近期建设规划,着重提升老城区附属绿地,并结合县城南山公园二期、龙川河带状公园、文庙公园建设的契机,合理布局各类绿地,增加绿地面积。本规划配合总体规划建设,近期绿地建设以增量为主,至2025年,已成功创建云南省园林县城,达到并超过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标准。
2.中期目标—幸福宜居之城
按照全省关于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要求,深入开展“四治三改一拆一增”,通过拆临拆违、拆墙透绿等措施进一步拓展城市景观空间,增加街头公园绿地中功能小品安置,满足居民游嬉需求,规范城市建设秩序、开创城市管理面貌、提升城市生活品质。至2030年,已成功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打造云南省国家园林县城的典型代表。
3.远期目标—生态文明之城
在近期、中期绿地建设完成增量的基础上,远期以提升绿地质量、种养本地特色树种为主,丰富绿地类型,科学配置植物群落,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城市绿地系统。并结合县城环境绿化,加强县城周边山体生态环境的保护,按照生态学原理建立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的新型社会关系,有效的利用环境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引用生态学原理进行城市设计,建立高效、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聚居环境。巩固国家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争创生态园林县城。
(五)规划绿地指标
根据《云南省牟定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7—2035年)》的内容,结合国家园林县城标准,确定牟定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关键性指标体系如下:
近期:至2025年底,规划人口7.5万人,建成区面积为7.5平方公里。规划公园绿地总面积94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53m2,规划绿地总面积278.59公顷,绿地率37.15%,绿化覆盖率40.32%。
中期:至2030年底,规划人口规模9.5万人;建成区面积为9.5平方公里。规划公园绿地总面积121.24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76m2,规划绿地总面积351.59公顷,绿地率36.97%,绿化覆盖率40.29%。
远期:至2035年底,规划人口规模12.5万人;建成区面积为12.5平方公里。规划公园绿地总面积155.5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44m2,规划绿地总面积447.65公顷,绿地率35.81%,绿化覆盖率40.21%。
八、审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
(二)《牟定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7—2035年)》。
(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附件:1.区域位置图;
2.规划区绿地系统现状图;
3.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图;
4.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图;
5.规划区蓝线控制图;
6.规划区绿线控制图;
7.规划区紫线控制图;
8.近期绿地建设规划图;
9.中期绿地建设规划图;
10.远期绿地建设规划图。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