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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春节期间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

日期:2019年01月25日   作者:   来源:县人民政府    点击:[]


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

春节期间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减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防止环境污染,保障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2019年2月3日至2019年2月10日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下列行为:

(一)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二)禁止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三)禁止入湖玩耍、嬉水、垂钓;

(四)禁止攀爬、践踏绿化苗木等市政设施;

(五)禁止随意抛撒垃圾破坏环境卫生。

二、公安、安监、住建、城管综合执法、市场监管、教育、共和镇等职能部门积极做好相关工作,按各自职能在人员密集场所内设置禁止警示标识,做好安全提示和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三、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安监、住建、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国家、集体或者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环保、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特此通告

牟定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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