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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示
编号:201804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之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19年1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牟定县城万寿路原县法院后院)。
联系电话:0878-539266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刘如勇刘如聪
| 宅基地使用权
| 牟定县共和镇兴和社区居委会镇南邑
| 532323101002JC00004W00000000
| 土地:300.00
| 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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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杨琼芬 审核人:
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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