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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4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牟定县共和国土资源所
联系电话:0878-5221497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滕绍菊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牟定县共和镇庆丰村委会石垭口村陈家4号
| 532323101215JC
00002F00020001
| 土地:235m2
房屋:405.6m2
| 农村宅基地及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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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刘德银
牟定县国土资源局共和国土资源所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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