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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治理的通告

日期:2018年09月21日   作者:   来源:县治超办    点击:[]

广大货运车辆驾驶员:

为切实加强货运机动车辆的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减少和避免货运机动车因非法改装、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牟定县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简称:牟定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即日起开展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

一、治理范围

全县境内运行的货运车辆(含过境车辆)。

二、治理方式

牟定县成立治理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超限超载联合行动工作组(由交通、公安、运政、公路分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除在元双公路超限超载固定检测站开展治理工作外,联合行动工作组将定期不定期对全县境内城区道路、公路开展流动治理工作。

三、处罚依据

(一)对非法改装的货运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二十四项之规定处以150-200元罚款;交通运政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之规定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公路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卸载货物;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以200-2000元罚款,并给予3-6分的记分处罚。

(三)对货运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违法行为,公路管理部门将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特此通告

牟定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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