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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示

日期:2019年03月04日   作者: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点击:[]

詹丽、詹鸿森对坐落于牟定县城新南路阳光花园小区D幢502室,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7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1.37平方米原登记于詹文化名下的不动产(牟国用2009第0290号、牟定县房权证牟房字第9258号)申请继承登记。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示。

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牟定县城万寿路)。

联系电话:0878-5392660

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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