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会琼代表:
您在县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解决蟠猫村委会高泉闸水库建设遗留问题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答复如下:
经我单位认真调查,您提出的“自2017年高泉闸水库开工建设5年来未兑现给所涉及淹没区村民和集体土地补偿款大约70万元,林地占用补偿费约120万元,导致群众矛盾纠纷突出”的问题确实存在。但高泉闸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至今未向水库淹没区村民和集体兑付土地补偿费和林地占用补偿费的原因是:水库建设投资中应该由州县财政配套的资金没有配套到位,工程局拿不出资金去兑付。由于近年来州、县财政困难,在经批准的高泉闸水库工程概算总投资5923.86万元中,至今还缺口资金1788.00万元,其中:州财政还有588.00万元未配套到位,县财政还有1200万元未配套到位。
谢谢您对高泉闸水库建设工程和当地群众利益的关心,我单位将会按照您的建议和当地群众的要求,积极向州县主管领导反映争取尽快解决高泉闸水库工程建设的缺口资金,在上级解决落实的建设资金到位后,我单位会在第一时间督促高泉闸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把拖欠的土地补偿款和林地占用补偿费全额如数兑付给淹没区村村民小组集体和农户。
感谢您对我县水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支持水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