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何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对古岩村普登河治理征地工程欠款问题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认真调查核实,您提出的“2019年县水务局在古岩村至铜厂箐普登河治理征地中,对群众征地欠款已经3年之久一直未支付,群众意见较大”的情况存在。牟定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至今未向被征地农户兑付剩余50%征地款的原因是:该段河湾改造工程属于石者河河道治理工程的一部分,该工程批准投资概算中地方政府(县财政)配套的资金一共只到位100万元,而中央财政资金只准用于支付实体工程投资(建筑安装工程费),不能用于征地费和管理费等开支,因此工程局暂无资金兑付剩余未兑付的征地款。谢谢您对我县河道治理工程和当地群众利益的关心,我局将会按照您的建议和当地群众的要求,积极向县人民政府反映,争取尽快解决石者河治理工程建设的缺口资金,待县级配套资金到位后我们会及时兑现古岩村至铜厂箐普登河治理工程征占地补偿费尾欠款。
感谢您对我县水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支持水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