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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水务局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4号建议的函

索引号:11532323431905784X-/2024-0705027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05日 主题词:建议 文  号:牟水函〔2024〕15号 著录日期:

孟德云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解决新桥镇辖区内饮水安全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上马场村,今年来由于自来水水费上涨,多数农户反应增加了经济负担,水表管道日常管护不足且管护费用要由用水农户承担,导致农户不满情绪上升,水费收取变得日渐困难,建议合理降低自来水水价及更换智能水表。”,根据牟发改价格〔2023〕4号文件要求,县城供排水价格的调整,自来水价格调整为3.6元每方,所以自来水价格无法调整,只能按照发改局定价执行。智能水表更换事宜,需征求群众意见,按照群众意愿与二水厂对接后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更换。

感谢你对我县水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支持水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