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发兴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农户生活饮用自来水抄表到户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共和镇何梁村委会部分人畜饮水项目由于实施较早,部分设施已不同程度出现老化,存在跑冒滴漏和管损的情况,导致从自来水厂出来的数字和用水户抄表数字有差异。全县部分乡镇均存在类似问题,牟定县水务局已经针对此项问题,完成了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的规划编制,并积极争取项目落地。待项目实施完成后,此类问题将得到不同程度的解决。同时,县水务局也会积极同县一水厂、二水厂的主管部门县住建局及县国投集团认真对接,做好日常规范管理,减少管损及水资源浪费。
感谢您对我县水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支持水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