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牟定县水务局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5号建议的函

索引号:11532323431905784X-/2024-0705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05日 主题词:建议 文  号:牟水函〔2024〕28号 著录日期:

果志艳、生从介、姚家坤、景德光、左严萍、普玉萍、起发林、姚能、杨凤娟、李平丽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投入资金实施苴苗河河道治理工程的议案,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牟定县苴苗河河道治理工程,已列入牟定“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中的山洪沟重点治理项目,上报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争取项目资金建设。待项目资金下达后,我们会及时对安乐乡苴苗河河道进行治理,清除河道淤积,提高河道行洪能力,消除洪涝隐患。

感谢你们对我县水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支持水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