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牟定城保障性住房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0-12-10 |
性别 | 女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近期何时可以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
回复人名称 | 牟定县政府办 |
回复时间 | 2020-12-13 |
回复内容 |
杨先生,你好: 你在牟定县政府网站的留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牟定县保障性住房现目前因房源不足,暂时无法申请,待房源满足申请条件时,牟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将会在县电视台、县城公告粘贴栏发布和粘贴公告,届时牟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将在公告发布的时间期限内开展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分配程序。 一、申请条件 (一)廉租住房:共和镇非农业人口,在申请廉租住房时连续领取共和镇城市低保6个月以上,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本人长期在本地居住。 3.在申请廉租住房前没有享受过保障性住房政策(购买保障性住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 (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5000元规定限制标准的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下列群体: 1.在县城常住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常住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在职、新就业、离(退)体人员; 3.在县城有稳定职业1年以上的牟定籍人员; 4. 在县城有稳定职业3年以上的非牟定籍人员; 5.在县城经商(个体或企业) 1年以上的牟定籍人员; 6. 在县城经商(个体或企业) 3年以上的非牟定籍人员。 虽然申请人符合上述准入条件,但申请人3年内有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分割、离异等)私有房屋,或者已购买、租住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实物配租、租房租赁补贴、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政策情形之一的,不得再申请租住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程序 (一)廉租住房。所有申请人申请时应当提交户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人城市低保领取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牟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领取《牟定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填写后,经有关部门审验合格,交牟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同时报送各单位汇总表电子文档)汇总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 (二)公共租赁住房 1.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新就业、离(退)休人员和合同制工人,如实填报好所需表格资料后,交用人单位初审、公示、分类。由用人单位于2019年9月 15日前报牟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同时报送各单位汇总表电子文档)汇总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 2.符合条件在城区经商(个体或开办企业)的人员和在城区灵活就业的人员,如实填报好所需表格资料后,交所租(借)住地的社区初审、公示、分类。统一由社区报牟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同时报送各单位汇总表电子文档)汇总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0日 |